流程 |
時間 |
項目 |
說明 |
相關表單 |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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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學後 |
與所上專任教師約談 |
繳交「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前,需與本所專任教師約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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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第二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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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1日前 |
繳交「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
1、於期限前將「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繳交至所辦存查。 2、繳交「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後,如欲更改指導教授,需另填寫「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及聲明書」。 |
1、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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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30日前 |
論文題目申報 |
於期限前繳交「論文中、英文題目」至所辦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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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12月 |
論文初稿公開發表 |
1、繳交及報告英文論文計畫書,發表前3天需將報告內容繳交給本所教師。 2、須已有方法論或研究架構,且須以英文發表。 3、須有指導教授簽名核可後,使得發表。 4、未能於期限(11-12月)內前提出「論文初稿公開發表」者,須於12月31日前,由指導教授提出書面說明,經所務會議同意後,始得延期,延後提出期限以至次年3月31日前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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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年第二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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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6月底 |
論文公開發表會 |
1、直接報告論文內容,尚未完成者,請報告至目前已完成的進度內容。 2、須有指導教授簽名核可後,始得發表。 3、若無法於規定時間內發表者,需請指導老師敘明理由,提出延後發表之申請,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始得延期,並於下學期才可再提出發表 4、發表時間為15~20分鐘,評論時間為5~7分鐘。 5、評論人由所辦安排。 6、「論文初稿公開發表」與「論文公開發表會」須間隔二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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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30日前 |
申請學位考試及確認學位考試委員 |
依本校規定於學期內皆可至學生教務系統辦理申請手續,學生需至本校學生教務系統辦理申請手續;惟為利本所辦理學位考試相關程序,請各位同學於學位考試一個月前至教務系統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並將經指導教授簽章後之「學位考試申請表」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繳交至所辦。 學位考試申請 1、需至本校學生教務系統辦理申請手續。 2、「學位考試申請表」之「論文題目」欄位中請填上中、英文題目,若僅填寫「英文論文題目」,則論文內容需以「英文」撰寫。。 3、申請學位考試後,如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申請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學位考試委員 1、依「國立高雄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教授或副教授者。 (2)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者。 (3)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2、另依本所修業規則,碩士論文口試委員三人,校外委員須佔三分之一以上,本所專任教師至少一人。指導教授為二人時,口試委員至少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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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月-7月底 |
舉行學位考試(論文口試) |
1、必修科目應修畢,畢業學分應修足。 2、需滿足修業規則第四條規定,始能舉行學位考試。 3、學生需於口試日前,至所辦領取相關文件,並於口試後,將相關繳交至所辦。 4、論文撰寫格式依校方規定。 5、成績單上所列之論文中、英文題目將以「論文審定書」上所列為準。 |
1、學位考試評分表 3、學位審定書 4、中文摘要格式 5、英文摘要格式 6、論文封背格式 7、論文封面格式 |
8 |
7月底前 |
論文修改完成 |
將「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需指導教授簽章)繳交至所上時,才給予「學位論文審定書」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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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下一學期開學前 |
完成論文上傳及離校手續 |
繳交正式論文及資料 1、上傳論文電子檔及繳交書面資料: 精裝1冊、平裝2冊。 ※精裝封面顏色為「黑底金字」;平裝封面顏色為「藍」色 2、為促進學術傳播,請各位同學上傳論文電子檔時,以「公開利用」為原則,若延後公開則需訂定合理期限(至多5年),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 辦理離校手續 1、於辦理線上離校手續之前,先至教務處申請歷年成績單、圖書資訊館還清所借圖書、逾期罰款,研究生並應先行上網繳交論文電子檔。若有其他問題,借還書及罰款請洽07-5919306,論文電子檔上繳請洽07-5919483。 2、線上畢業離校手續之辦理程序: (1)至學生教務系統點選「畢業生線上離校作業」,填寫相關資料後,列印離校手續單,至系所及各單位核章後最後到教務處領畢業證書。 (2)畢業生未能親自領畢業證書者,須填寫「委託書」由受託人代為領證。 3、依本校規定碩士學位證書畢業生效日期以舉行學位考試之當月份為主。 |
歷年成績單 |